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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市府推動容積銀行代金制,原訂六月卅日起,「捐地換容積」公共設施保留容積移轉舊制將走入歷史;但台北市議會昨三讀修正通過「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」,北市將比照外縣市,所有道路用地、兩公頃以下公園用地等可全面容積移轉。對此都發局長林洲民說,六月八日公民論壇將討論此案,屆時再考慮是否提覆議案。

  現行「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」第四條明定三年落日條款,落日六月卅日到期。在此之前,建商取得容積的方式採「雙軌制」,建商可選擇全數繳代金獲容積;抑或,五成以代金計算、五成來自未徵收的公保地(含十五公尺道路、兩公頃以下未開闢公園用地等)。

  但國民黨市議員葉林傳、李新相繼提出修正案廢止落日條款;市議會上週二讀通過「李新版本」修正案,除了廢止落日條款,還加碼廢除「容移道路與八公尺以上計畫道路相連」等文字限制。修正案昨日下午再排審,大會一分鐘內宣讀通過三讀。

  由於北市府日前揚言提出覆議案制衡修正案,外界關注北市府態度。但都發局長林洲民受訪態度轉彎指,六月八日將在北市府舉行公民論壇,屆時將提出「三個百分百」替代方案,包括百分之百代金制度、百分之百標購公保地,以及公告現值百分之百為上限徵收;待論壇結束後,再決定是否提出覆議案。

新聞評析
  台北市素地取得不容易,且重建及都更困難,目前建商以清庫存為主,市場對於容積需求保守觀望。
(2017.06.01 自由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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