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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(17)日表示,明年起擬將單一自住房屋實質稅率從1%調降到0.6%;但是針對持有多戶房屋的所有人,將建議中央修法,規劃採累進計算,一至五戶為1.2%至3.6%,第六戶以上則擬為4.8%。柯文哲昨日前往市議會,就「台北市房屋稅調整規劃」進行專案報告。他表示,北市府立場就是量能課稅,目前研議取消自住三戶優惠,並將向中央建議修法,不分自住與否,改以家戶持有戶數實施差別費率,而「建商囤房稅」寬限期,也建議從現行三年縮短至一年。

  財政局說明,針對家戶依照持有戶數差別費率規畫,建議中央取消全國自住三戶以內稅率1.2%優惠,並改為第一戶1.2%、第二戶1.5%、第三戶2.4%,第四戶2.4%、第五戶3.6%,第六戶以上則暫定4.8%。柯文哲表示,短期將研議單一自住及公益性出租房屋更輕稅。財政局表示,此案預計在11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時提案討論,如獲通過,最快可在明年7月就可實施,民眾於2021年5月繳納房屋稅時適用,預計嘉惠20萬餘戶。財政局補充說明,自2017年7月起,在台北市且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,房屋稅實質稅率已自1.2%降至1%,現在台北市更研議將房屋實質稅率進一步調降至0.6%,要讓北市全國單一自住屋主再享有更低房屋稅。

  此外,柯文哲也提出房屋稅的中期構想,將研議提高持有多戶房屋成本,此部分已有立委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,待通過後,市府將配合修正《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》。柯文哲表示,在長期部分,北市府建議中央修法,推行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期程,由每三年一次修正為每兩年一次,並藉由「房地合一」課徵不動產持有稅。財政局說明,根據現行規定,持有北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,在法定稅率3.6%內採差別稅率,納稅義務人於北市持有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者,每戶課徵2.4%房屋稅,3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每戶課徵3.6%。


(2019.10.17 經濟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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