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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房地產業者指出,台北市總價8,000萬元為豪宅稅門檻,除買賣議價時將合議的總價降至8,000萬元以下外,也有人將車位與房屋分開交易,分為二筆登錄,讓房屋成交總價降至豪宅稅門檻以下;但這類交易不適用於不能單獨買賣移轉的法定車位,也有以買賣方同時有其他非房地產的交易,做為房屋價格折讓的案例。

  台北市房屋稅今年7月起已將2001年7月後完工的豪宅調整為高出1.6倍的新構造標準單價,但降低豪宅稅加乘,若被認為為豪宅,與未被認為豪宅,房屋稅的差異達2.2倍,每年房屋稅額可能差數萬元至10多萬元。

  房地產業者指出,由於是否屬於豪宅課徵豪宅稅,對於沒有交易的社區房屋價值是否達8,000萬元,屬於財稅人員的行政裁量,近年來有不少被認定為豪宅的社區屋主提出申訴,若能提出房屋價值不到8,000萬元的佐證資料,例如近年區域房價下跌,或社區內有同質性的房屋跌價交易,均有利申訴成功。


(2017.12.14 經濟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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